盜用他人信息開卡一般屬于違法行為,嚴重涉嫌詐騙罪。盜用身份證罪可以處一個月至六個月拘役,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立案標準如下: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,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,情節嚴重的,應予立案追訴。
盜用身份證罪可以處一個月至六個月拘役,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1、據(刑法修正案九)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:“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,情節嚴重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?!坝星翱钚袨?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。2、刑法第二百八十條(偽造、變造、買賣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;盜竊、搶奪、毀滅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;偽造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印章罪;偽造、變造居民身份證罪;盜用身份證罪)“偽造、變造、買賣或者盜竊、搶奪、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3、“偽造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的印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,并處罰金。
一是行為發生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,即發生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。其中“國家規定”是指《刑法》第96條規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,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、規定的行政措施、發布的決定和命令。
二是使用偽造、變造或者盜用的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,這里的“證件”主要指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。
三是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第四章 法律責任
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,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:
(一)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;
(二)出租、出借、轉讓居民身份證的;
(三)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。
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,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:
(一)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;
(二)購買、出售、使用偽造、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。
偽造、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,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。
第十八條 偽造、變造居民身份證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立案標準如下:
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,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,情節嚴重的,應予立案追訴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條之一規定,犯盜用身份證件罪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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